花了60元购买4副3D眼镜的王先生,在1月30日通过当地315平台,向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了澧县万达影城要求消费者购买3D眼镜的问题。
相关回复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澧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澧县万达影城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不满影院这一做法★★,湖南澧县一名消费者通过315平台向当地市场监管局投诉了其观影的影院★★★。在市场监管部门对相关影院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整改后,记者发现,该影院至今仍未提供免费3D眼镜,只作了降价处理。
待检票时,陈先生才被影院工作人员告知,需自行购买10元一副的3D眼镜★。无奈之下★★★,陈先生也只好自行购买★★,但“观影感受大打折扣,有种被影院强制消费的感觉”★。观影结束后★,陈先生也在网上吐槽了自己的遭遇★。
红星新闻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第二十六条明确★: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今年1月29日,王先生和朋友共4人,以239★.6元的价格购买了湖南常德澧县万达影城某电影的4张3D观影票★。可当王先生准备排队检票入场时,却被影院工作人员告知,影院无法提供免费3D眼镜★,消费者如未自备眼镜,就必须以单价15元购买影院的3D眼镜。
胡钢表示,在观看3D电影时★★★,电影院免费提供满足基本观影需求的3D眼镜,已成为一种生活常识和行业惯例★。若影院提供的3D眼镜性能大幅提升,同时成本高昂★★★,在提前明确告知消费者前提下,对这类高品质眼镜额外收费具有合理性。可若并无此类正当理由,那么影院的做法则违背了常规和消费者预期,不明就里加收费用★,或涉嫌侵害消费者财产权和选择权。
但自助机直接进入付费页面、未提示有免费选项,让消费者张先生有些不满。他向红星新闻解释:“检票时本来时间就紧,但自助机进入小程序后直接进入付费页面,这让很多人忽略了免费租借的选项。★”
如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询问广州庆丰广场横店电影院,工作人员介绍称★★★,影院不免费提供3D眼镜,消费者可自带眼镜★★★,也可在影院购买。“如果实在不愿购买,也可直接购买电影的2D版本。★★”这名工作人员说。
2月16日★★,张先生来到某影院观看一部3D电影,检票时也同样被影院告知不提供3D眼镜★★★,可在检票口通过自助机借眼镜使用★★★。据张先生描述,彼时检票员的确有提示可免费租借,但他扫码进入小程序后,却直接进入了付费页面★,短时间内并未找到免费租借入口。待观影结束,他才发现手机扣费了3元。
付建也同样指出,观看3D电影必须租赁或购买3D眼镜,即便提前给出了相关提示★★★,这一做法也同样不合理★★★,而所谓提示也是一种★★“格式条款”。
针对张先生的遭遇,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分析认为★★★,若小程序付费租借页面过于突出,使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选择付费租借,一定程度上可视为诱导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若消费者没有自主选择余地,只能付费租借,则涉嫌强制消费。
2月7日★★,澧县市场监管局对王先生的投诉给予回复。根据答复内容,澧县市场监管局认为★★:在3D眼镜提供问题上,影院在经营过程中,应当免费为观影者提供3D眼镜。同时答复中也提到,王先生可将购买的3D眼镜进行退还,影院方将购买费予以退还。
这让王先生有些想不通,“我支付了3D电影票钱,不提供3D眼镜如何看电影呢★?”王先生一行人随即向影院工作人员质疑★★★,对方则称,购票页面已用小字提示消费者,影院不提供免费3D眼镜。因此要求王先生购买3D眼镜。
王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自己购票时并未注意到页面上的小字提示;为了不错过电影,他们4人不得不购买3D眼镜★★,总计花费60元★★。
就此★★★,中消协方面表示,影院所提示的“不提供3D眼镜★★★”实际为霸王条款。多名律师也告诉红星新闻★★,此行为或涉嫌强制消费。
支付电影票价后★,消费者走入电影院享受3D电影,但近期,有不少消费者表示,检票时才得知,影院不提供免费3D眼镜★★;消费者如未自带★,需自掏腰包购买或租赁一副3D眼镜★★★,方能观看3D电影。
不过红星新闻记者发现,澧县万达影城近日所售3D电影票中,仍提示不提供3D眼镜。记者2月19日致电澧县万达影城,一名接线D眼镜★。
同时★★★,这名消协人员表示,从消费权益角度而言,电影票总价理应涵盖3D眼镜的使用成本,故消费者不应再为3D眼镜支付额外费用★★。
“电影院播放3D电影,就应提供相关配套设施,否则就是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付建说。他同时也提醒,消费者与影院形成观影服务合同关系,若消费者在非自愿★★★、不知情或存在误解的情况下租赁或购买了3D眼镜★★,影院应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退款服务。
★★★“不是只有我一人没发现免费租借入口,我问了一起观影的很多人,大家都给了租借费,但大家原本都只想用免费的★★★。”张先生告诉记者,观影结束机器扣费后,他才发现在租借页面右上角有“免费租借”入口★★★。
消费者在支付3D电影票价后,仍被要求额外购买或租赁3D眼镜★,这一做法是否具有合理性?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除非影院提供的3D眼镜,能充分证明其性能等方面明显优于其他3D眼镜才可额外收费★,否则对消费者而言就是一种侵害。★★★”
“4个人去看3D电影,不仅花了200多元买电影票★★,还得再花60块买4副3D眼镜,才能看上电影★★★。★★★”
这并非王先生一人的遭遇。春节期间★★★,家住河北廊坊的陈先生也购买了当地耀莱成龙影院某电影的3D电影票★★,购票时同样未注意到页面上的小字提示★★★:影院不提供3D眼镜。
购票页面提示了影院★★“不免费提供3D眼镜★★”★★,影院是否就能让消费者自行购买?对于这一问题,红星新闻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中国消费者协会,一名接线员回应:影院声称已作出相关文字提示、故而不提供3D眼镜有理有据的做法★★,实际并不合规,应属霸王条款。
“澧县的影院都不提供免费3D眼镜★,而且现在只要5元一副★★,并不贵★。”这名接线员同时表示,若消费者实在不愿购买,也可支付100元押金租借一副3D眼镜,观影结束后归还即可退押金★★。
但事实上,红星新闻记者随机向北京、重庆、河北★★★、陕西等多地多家电影院了解情况,发现部分影院明确表示无法提供免费3D眼镜。
对于张先生的诉求,红星新闻记者也联系上其租借眼镜机器所属的★★“温州镜享科技有限公司”,一名接线的客服回应称,自助机器不存在诱导消费。至于为何进入小程序后直接弹出付费页面的问题,该客服表示:★“可能是页面设计问题★★,我们将会反馈到设计部进行改进。”
除了购买3D眼镜外,部分影院也推出了3D眼镜自助租借机器,消费者扫码进入小程序后即可选择有偿租借一次性3D眼镜★★,或无偿租借普通3D眼镜。